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汪浩律师 汪浩律师,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人,全国律师协会成员,执业于湖北永铭律师事务所,多年从事法律工作,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,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,尤其擅长合同纠纷,公司法,债权债务,刑事辩护,婚姻家庭等法律案件,并取得了良好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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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汪浩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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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4211201710932278

执业机构:湖北永铭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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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文集

2018年最新的交通事故立案程序

1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

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2、立案审查

符合立案条件,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,交费后予以立案。不符合立案条件,裁定不予受理,裁定驳回起诉,不服,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


2018年最新的交通事故立案程序


3、受理

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,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,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。可根据当事人申请,做出财产保全裁定,并立即开始执行

4、排期开庭

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、地点、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。

5、开庭审理

宣布开庭,核对当事人身份,宣布合议庭成员,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,询问是否申请回避。

法庭调查: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。

举证质证: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,证人作证,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,出示书证、物证和视听资料;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。

法庭辩论: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,进行辩驳和论证。

法庭调解:在法庭主持下,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。

达成调解协议:制作调解书,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,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,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。

未达成调解协议: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

6、宣判

(1)同意判决: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。

(2)不同意裁判:

裁定: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

判决: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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